業內一直呼吁的農業保險稅收優惠終于迎來了實質性進展。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政策通知,保險公司經營財政給予保費補貼的種植業險種下稱“補貼險種”,按照當年保費收入不超過25%的比例計提的巨災風險準備金,保險公司可以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這意味著,該年扣除的巨災風險準備金,可以享受政策性免稅優惠。該通知執行期限為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通知同時明確,補貼險種是指各級財政部門根據財政部關于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的相關規定確定,且各級財政部門補貼比例之和不低于保費60%的種植業險種。當年扣除的準備金數額為,為本年度保費收入的25%,減去上年度已在稅前扣除的巨災風險準備金結存余額。
對此,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稱,這是我們一直呼吁的政策。自然災害每年都無法預計,應該有一筆穩定增長的準備金來應對巨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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