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審委委員和專家遴選實行失信行為“一票否決”
記者獲悉,經過反復研究、論證,中國證監會起草了《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指出,對于負有特定責任的保薦人、律師和會計師等中介機構和人員違法失信的,除依法處罰和處理之外,還將出具誠信關注函,提示關注其執業和從業。發審委委員等委員、專家遴選,實行存在失信記錄“一票否決”。
“中國證監會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歡迎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通過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互聯網站、中國證監會互聯網站了解詳細情況,積極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與此同時,他表示,該辦法計劃年內正式出臺,以期通過創新建立專門的誠信監督管理制度,強化對市場主體及其行為的誠信約束,促進市場誠信水平進一步提升。
該負責人介紹,征求意見稿主要是通過建立一整套誠信監督約束的制度機制,進一步強化對違法失信行為及其主體的懲戒與約束,加大對誠實信用、守法合規的激勵與引導,是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一部重要基礎性法律制度。
一是建立誠信檔案制度。規定中國證監會將建立“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全面歸集證券期貨市場相關的監管執法、自律管理和司法等公共誠信信息。
二是推出誠信信息的公開和查詢制度。首先,在依法公開行政處罰、市場禁入、保薦人相關監管措施和行業紀律處分決定的同時,擬拓展公開的監管措施信息的范圍,包括對從事非法證券活動的機構及人員,財務顧問機構及其主辦人,律師、會計師等證券期貨服務人員及其機構采取的監管措施。其次,對于沒有公開的誠信信息,規定實行申請查詢的制度機制,市場主體可以按規定申請查詢本人或相關主體的誠信信息。第三,針對廣大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不履行分紅、資產重組等公開承諾較為不滿的實際,建立上市公司公開承諾履行情況統一公示制度,加強監督、制約。
三是以誠信檔案為基礎,以監管執法為依托,實施一系列誠信約束的措施和辦法。包括許可審查和市場準入嚴格把關,使違法失信者付出代價、受到制約;在業務創新、試點中,對一貫誠信者予以鼓勵、支持;在常規監管、檢查環節,根據監管對象的誠信狀況做出差異化安排,對違法失信記錄多的市場主體重點關注;對于負有特定誠信責任的保薦人、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違法失信的,除依法處罰處理外,還將出具誠信關注函,提示關注其執業、從業;發審委委員等委員和專家遴選,實行存在失信記錄“一票否決”等。
四是明確中國證監會將與國務院其他部門、地方政府、司法機關、行業組織實行誠信信息共享,開展誠信監督合作,實現對失信行為協同監管。
此外,征求意見稿在通過對市場主體誠信信息公開、查詢,強化對失信進行懲戒、約束的同時,特別注重對信息主體的合法權益的保護。
一是設定了誠信信息的效力期限。一般違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為5年,因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處罰類信息的為10年,超過效力期限的不再通過誠信檔案公布、披露和對外接受查詢提供。二是建立了誠信信息更新、更正機制。規定有關決定或者行為經由法定程序撤銷、變更的,相關誠信信息相應予以撤銷、變更。市場主體認為自己的信息有應予撤銷、變更情形但未撤銷、變更,或者其他重大、明顯錯誤情形的,可以申請更正。三是設計了較為完善的誠信信息申請查詢程序。規定申請查詢本人誠信信息要查驗身份證件,查詢他人誠信信息要查驗他人簽字同意文件。強調查詢結果不得泄露或提供他人使用,不得進行以營利為目的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目的,并規定了監管措施和行政責任。同時,規定誠信信息屬于國家秘密,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的,不予查詢。
“資本市場是商業信用發展的結果,是以誠信立足的,理應具有較高的誠信水平,這既是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基礎,也是維護市場參與各方,特別是廣大投資者權益的重要保障。”這位負責人說。他同時表示,加強市場誠信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市場各方、社會各界共同努力,希望市場各方、社會各界大力支持,為征求意見稿的修改完善,積極建言獻策,共筑市場誠信大壩,夯實市場誠信基礎。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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