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規劃主要明確2012-2015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階段目標、改革重點和主要任務,是未來四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性文件。
規劃指出,完善醫藥產業發展政策,規范生產流通秩序,推動醫藥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醫藥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發展藥品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提高農村和邊遠地區藥品配送能力,促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收購兼并和聯合重組。到2015年,力爭全國百強制藥企業和藥品批發企業銷售額分別占行業總額的50%和85%以上。鼓勵零售藥店發展。完善執業藥師制度,加大執業藥師配備使用力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零售藥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所有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時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嚴厲打擊掛靠經營、過票經營、買賣稅票、行賄受賄、生產經營假劣藥品、發布虛假藥品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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