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收調整,17類重大裝備進口件享優惠


    時間:2012-03-22





    按照《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09】55號)規定,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近日對于政策有關的裝備和產品目錄、進口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清單、進口不予免稅的裝備和產品目錄進行了調整。新政策自3月1日起實施。


      《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2年修訂)》涵蓋17大類裝備產品,符合規定的國內企業為生產這些裝備而有必要進口《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清單(2012年修訂)》中所列商品的,則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在工信部近日召開的2012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工作會議上,工信部財務司副司長馬向暉介紹了該政策的落實情況并解讀了2012年目錄和清單的調整情況。工信部裝備司副司長李東介紹了裝備工業“十二五”規劃的編制情況及總體發展思路。


      覆蓋領域拓寬 適時調整更新


      記者發現,在《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2年修訂)》中,對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配套部件(葉片、齒輪箱、發電機)、直流輸變電設備、交流輸變電設備,以及千萬噸級煉油設備中的循環氫離心壓縮機等相關裝備產品的技術規格進行了調整;另外,還新增了數控磨床等20余項設備產品。


      據了解,這些調整是根據國內相關產業發展情況,在廣泛聽取產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及相關企業意見的基礎上進行的,既符合支持國內重大技術裝備研發的需要,又兼顧相關基礎零部件及原材料生產企業的發展。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自2009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政策實施以來,受到了業界的一致擁護和認可。企業普遍反映,這是重大技術裝備領域落實最“到位”的政策之一。


      關于政策的落實情況,馬向暉表示,自2009年實施以來,政策內容得到了持續補充和優化,享受優惠政策的規模和范圍不斷擴大,政策實施的組織工作日益完善。2011年共有231家裝備整機制造企業享受了進口免稅,為推動我國裝備制造業自主創新,全面振興裝備制造業起到了積極作用。


      馬向暉在解讀目錄和清單調整情況時說:“政策覆蓋的領域逐步拓寬,2009年時,有10個領域可以享受政策;到2010年政策有了新的調整,新增加了海洋工程、高鐵、城市軌道交通、環保裝備、能源綜合利用裝備等;2011年下半年覆蓋范圍再次拓寬,新增了三代核電和大型船舶領域;2012年新增了電子信息裝備。”


      截至目前,該項政策基本上覆蓋了重大技術裝備的所有領域。而且,政策的支持力度越來越大。2009年重大技術裝備領域享受的進口減稅額達到121億元;2010年享受的減稅額達到270億元;2011年減稅額達到400多億元,直接減稅額達到100億元。政策的含金量得以充分體現。


      關于下一步的工作重點,馬向暉表示,一是繼續完善政策的目錄,不斷拓寬覆蓋面;二是做好支持國內配套產業發展的工作,及時做好清單調整工作,對于國內已經能夠生產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將不再繼續享受該項進口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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