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有關退市的章節和條款,可以肯定的是3月底一定能完成,再上報證監會批復,就可以正式實施。
日前,深交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修改意見已得到證監會批復,深交所相關部門正積極修訂《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有關退市的章節和條款,可以肯定的是3月底一定能完成,再上報證監會批復,就可以正式實施。
業內專家分析認為,按照即將實行的退市制度標準,兩年內可能不會有創業板公司退市,但是退市制度作為一個重大指標性事件,可能對創業板整體估值及投資者投資理念轉變產生一定影響。
創業板公司暫難退市
據了解,目前已征求意見并修改完成的《創業板退市制度修改意見稿》包括6個方面,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兩個新增加的退市條件:一是創業板公司在最近36個月內累計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3次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二是創業板公司股票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同時創業板將不再實施現行的“退市風險警示處理”方式,連續三年虧損將直接退市。
部分業內人士質疑創業板退市制度過于寬松,操作性不強。中原證券策略分析師李俊表示,“3年被公開譴責3次”這個條件在執行上存在較大難度,也存在較大的博弈空間。而且創業板公司規模小,股份數額低,股價很容易被人為操控,“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恐怕較難出現。深交所方面也表示,創業板在短期內出現股價低于面值的可能性不大。
不過,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認為,創業板退市制度實際上與主板的主要區別就是直接退市,讓上市公司沒有咸魚翻身的機會,這樣可以給惡意炒作垃圾股的投資者一個警醒。
然而,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估計兩年內,創業板可能不會出現退市案例。他說,創業板巨額超募資金可以確保公司在未來幾年不會出現資不抵債情況。按照連續三年虧損的退市標準,要想出現第一家退市公司要在兩年后。
深交所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291家創業板上市公司全部公布了2011年年度業績,沒有1家公司虧損。有業內人士表示,即使有公司出現虧損,也可以通過“做賬”方式,規避連續三年虧損的退市紅線。
然而,平安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王韌認為,不能獨立地去看退市制度。當上市條件很嚴格時,退市制度就應該相對寬松些;上市條件寬松時,退市制度就應該嚴格些。
深交所:牽涉利益極復雜
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近日就上市公司為何難以退市做出了解釋。她說,上市公司的退市不僅涉及職工和債權人事項,也涉及地方政府和部門,更涉及成千上萬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其間的各種關系極為復雜。
創業板退市制度最早將在今年三月底出臺,如何協調和處理各類復雜的關系,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成為社會關注熱點。
國元證券分析師劉勘認為,創業板公司一旦退市,管理層有必要理順各種關系,包括債權人、投資者怎么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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