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日前發布《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管理辦法》,自4月2日起施行。辦法明確,采用委托招標方式的中央投資項目,應委托具備相應資格的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辦理相關招標事宜。
發改委是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招標活動的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
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分為甲級、乙級和預備級。甲級招標代理機構可以從事所有中央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乙級招標代理機構可以從事總投資5億元人民幣及以下中央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預備級招標代理機構可以從事總投資2億元人民幣及以下中央投資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
發改委定期進行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升級的評審工作。獲得乙級資格滿2年、預備級資格滿1年以后,符合高一級別條件的,可按規定提出升級申請。預備級招標代理機構不能越級申請甲級資格。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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