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顧業務細則進入起草階段,定位及收費成焦點


    作者:潘圣韜    時間:2012-03-09





      在《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施行一年多后,相關業務細則的出臺終有進展。記者近日獨家獲悉,管理層已責成上海某券商負責起草業務實施細則下簡稱“細則”,其中業務定位與收費方式將成為此次細則起草中兩大焦點話題。

      作為一項全新的收費業務,投顧業務在推出之初一度被各家券商寄予厚望,但由于無先例可循且缺乏明確的內容指引,該項業務在業內的實際推進過程并不順暢。

      據記者觀察,不少券商在推行投顧業務的過程中缺乏思路,“摸著石頭過河”的心理至今仍較為普遍。

      “投資者應該從券商那里得到什么樣的服務,怎么樣界定里面的合適與不合適,執業人員的資格認定以及后續怎么管理都是問題。”招商證券上海世紀大道營業部總經理張峰指出。

      事實上,投顧業務如何定位已是業內最為關注的話題之一,也是此次“細則”中將著重明確的一點。而除此之外,“細則”還將就業內關注的投顧收費方式加以明確。

      據了解,目前業內在提供投顧服務時普遍采取提傭的收費方式,不同的服務內容對應不同的傭金標準。不過從實施效果看,無論是簽約率還是客戶實際反應均不甚理想。

      “目前投顧簽約數量最大的是某南方券商,不過其簽約規模也就百億左右,在其數千億的保證金里占比非常有限。”某分析人士指出。不少投資者表示,券商提供的投顧服務并未達到此前預期,其單純依靠提傭的收費方式也不盡合理。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細則若能在上述兩方面加以明確細化,對券商投顧業務將產生正面推動。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缺乏方向上的指引,沒有相應的客戶管理體系,缺少足夠豐富的產品以滿足不同的客戶,也是當前券商在投顧業務上的一大軟肋。

      “投顧業務后者所謂的財富管理,其本質都是針對不同的客戶提供不同的投資組合。但是很多券商現在連起碼的客戶分類都沒有做好,同質化的服務跟以前的投資咨詢業務可以說沒什么分別。”某券商人士坦言。

      因此,建立一套科學的客戶分類系統,努力提供差異化的產品,已成為很多券商當前著力思考和解決的關鍵問題。

      不過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投顧業務未來仍大有可為。“實際上,隨著創新業務的不斷推出,券商在提供產品的手段上已經豐富了很多,比如融資融券、PE基金的優先參與權等,可以滿足不同類別的客戶需求。今后隨著制度設立的完善以及人才培養的跟進,投顧業務可以成為券商新的利潤增長點。”興業證券私人客戶部某負責人指出。(潘圣韜)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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