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認為,有一個較完善的“帶薪休假制度”將使《綱要》實施效果倍增,而這也正是業界乃至投資者對此次《綱要》最為期待的內容
早在2011年底,據相關媒體報道,由國家旅游局牽頭擬定的《國民旅游休閑綱要征求意見稿》下簡稱《綱要》就已下發至各省旅游局征求意見,并預計于今年年初出臺。
如今,被人們淡忘了近3個月之久的《綱要》又有了新的動態。據悉,國家旅游局正在就《綱要》展開進一步征求意見和修改完善,并將“積極推進《綱要》的編制工作”作為推進落實“全民健身服務業發展壯大”的首要任務。
這一消息在業界看來,預示著《綱要》已越行越近,其正式發布將指日可待。顯然,《綱要》將是一針效果顯著的內需“強心劑”,其對A股,特別是旅游、餐飲等消費板塊的帶動作用也在人們的預料之中。
不過,由于《綱要》內容涉及“職工帶薪休假”等利益分配難題,業界十分擔憂其成為新政落實的瓶頸。而事實上,解決這些矛盾,正是全國各地出臺配套舉措的使命,亦是評判《綱要》實施成敗與否的關鍵。
廣東、江西、山東搶先動
早在2007年,國家旅游局便已公開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制定國民旅游計劃”。
作為如今《綱要》的雛形,該“計劃”曾在個別省份推動先行先試,同時謀求在國家層面立項編制。據國家旅游局綜合協調司副司長高舜禮透露,廣東、山東、江蘇、浙江正是當初的4個試點。
此后,受金融危機沖擊,廣東省基于“拉動內需,應對金融危機”的考慮在2009年2月23日率先啟動了“國民旅游休閑計劃”,提出鼓勵員工在“五一”前后帶薪休假,連同“小黃金周”形成事實上的長假。
2009年3月,在上述提到的4個試點之外,江西步廣東后塵發布了《江西省居民休閑旅游三年行動計劃》。
2011年8月2日,《山東省國民休閑發展綱要》在濟南發布。相關報道稱,這是我國首個以“綱要”形式頒布實施的全民休閑促進性文件。根據《綱要》,山東將把職工帶薪年休假納入考核,確保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到位。
不僅如此,除廣東、江西、山東外,據記者了解,江蘇、浙江、北京、山西等地也已經或即將實施國民休閑計劃。其中《浙江省公民旅游休閑發展綱要》在2009年就已上報省政府審議。而2011年“五一”黃金周結束后不久,江蘇召開加快發展旅游業新聞發布會,宣布將實施國民旅游休閑計劃,出臺《江蘇國民旅游休閑綱要》。
在業界看來,國民休閑計劃的大范圍鋪開已是必然趨勢,其中,廣東、山東正在著力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而這將成為提升“國民旅游休閑計劃”實施效果的關鍵。
帶薪休假仍存爭論
綜觀全國各地國民休閑計劃也好綱要也罷,雖各具特色,卻也異曲同工。
在對象上,各地方政策主要為“推動公務員、企事業單位職工、中小學生參與旅游休閑,以及促進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的改善”。
在制度上,各地方政策也多采取成立由發改委、旅游、文化、體育等多部門組成“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方式。例如廣東成立了聯席會議制度,江西也成立了“居民旅游休閑行動組委會”等。
而在措施上,除發行旅游消費券、增加免費景點,以及鼓勵鄉村旅游、銀發旅游、修學旅游等外,“帶薪休假制度”更是不可或缺。
根據廣東的原計劃,由各單位申報“試點單位”,試點單位應鼓勵員工在“五一”前后休假,連同小黃金周形成事實上的長假。江蘇省旅游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與省人社廳等部門協作,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彈性安排帶薪休假時間。江西要求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的觀念,各級領導干部和機關事業單位、省屬國有大型企業都要帶頭實施帶薪休假,并把實施落實情況列為評選各級文明單位的參考依據之一。
“即便如此,帶薪休假還是存在很大爭議的。這也正是為什么自國家旅游局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制定國民旅游計劃“2年多來,各地響應給人感覺”雷聲大雨點小“的主要原因之一。應該說,有一個較完善的帶薪休假制度,將使《綱要》實施效果倍增。因此,不論業界,還是廣大投資者都期待著此次《綱要》能真正解決這一難題”。某不愿具名旅游業分析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指出。(于南)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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