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務部網站公布了新修訂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這個目錄是商務部、中宣部、外交部、財政部、文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國務院新聞辦共同修訂的,旨在支持我國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
目錄包括新聞出版類、廣播影視類、文化藝術類、綜合服務類等。其中,新聞出版類包括期刊數據庫服務、電子書出口、傳統出版物境外發行、出版單位版權輸出等。根據目錄,期刊數據庫服務重點企業標準為年出口額50萬美元以上、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營銷潛力;電子書出口重點企業標準為年出口額50萬美元以上,產品體現中華文化特色,具有國際市場開發潛力;傳統出版物境外發行重點企業標準為出版單位境外發行年營業額10萬美元以上,發行單位、進出口企業境外發行年營業額50萬美元以上;出版單位版權輸出重點企業標準為年出口額3萬美元以上或版權輸出種類達到30種;出版單位合作出版重點企業標準為年出口額2萬美元以上;版權輸出代理服務重點企業標準為年出口額10萬美元以上;新聞出版產品營銷服務重點企業標準為年出口額10萬美元以上;印刷服務重點企業標準為年服務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獨立設計能力較強,印刷技術水平居世界前列、有成熟的國際合作渠道。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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