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解讀增值稅改革:今后將適時簡并稅率檔次


    時間:2012-02-27





    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在解讀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時表示,對于增值稅改革后,稅率提高是否會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今后將根據改革的需要,適時簡并稅率檔次。

      2012年1月1日開始,我國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地將目前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和稅務總局貨物勞務稅司副司長龍岳輝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部分地區和行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進行現場解讀并回答網民提問。

      對于“目前交通運輸業和服務業分別按照3%和5%交營業稅,為什么改成增值稅后,稅率提高到了11%和6%呢?這樣會不會加重企業的負擔呢?”的提問,鄭建新表示,雖然營業稅和增值稅都屬于流轉稅,但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和征稅方式是不一樣的。

      鄭建新說,按照我國目前稅制安排,納稅人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應當繳納營業稅;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應當繳納增值稅。從計稅依據來看,營業稅納稅人基本上按照其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取得的營業額、轉讓額、銷售額,依照該營業稅應稅勞務適用的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而增值稅是以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在實際操作中采取的是環環征收、道道抵扣的征收方式,納稅人購買增值稅應稅項目時繳納的增值稅可以在銷售應稅項目時全額抵扣,只需對本環節的增加值繳納增值稅。因為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計稅依據不同,因此兩者是不能作簡單的數字比較的。

      他說,在確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各行業適用稅率時,根據“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則,我們按照試點行業營業稅實際稅負,利用測定平衡點的方法進行了認真測算,測定平衡點的方法也就是說將該行業改革前應交營業稅金額合計,作為該行業改革后應交增值稅金額合計,以此推算該行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其中,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等交通運輸業轉換的增值稅稅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間,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鑒證咨詢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基本在6%-10%之間。為使試點各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改革試點選擇了11%和6%兩檔低稅率,分別適用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但是,由于企業經營模式、發展階段的不同,在同樣的稅率水平下,不同企業改征增值稅以后可能出現稅收負擔增減不一的情況。

      鄭建新還表示,目前實行增值稅的17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稅率結構既有單一稅率,也有多檔稅率。改革試點將我國增值稅稅率檔次由目前的兩檔調整為四檔,是一種必要的過渡性安排。今后將根據改革的需要,適時簡并稅率檔次。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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