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水利部獲悉,《關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近日發布。根據通知,今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用地管理將進一步規范。
《通知》由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各地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列入縣市、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農村飲水項目選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的,原則上使用集體土地,不實行征收,但日供水千噸萬人以上飲水項目用地也可實行征收。飲水項目選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應使用國有建設用地,按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水利部門要編制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劃,提前提出用地需求,密切與國土資源部門溝通,加強協作,切實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用地有關工作,促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順利建設。
《通知》的出臺,不僅對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用地審批程序上給予了最大限度的簡化和支持,確保土地供應,而且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利益給予了保障,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地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促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順利實施。(李雁爭)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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