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FII征稅或進入倒計時,相關草案正征求意見


    時間:2012-02-06





    1月31日,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權威部門有關人士透露,對合格境外機頭投資者QFII征稅草案確實有,并在業內展開征求意見,但相關細節并未被透露。

      業內人士指出,這也意味著9年來圍繞是否且怎樣對QFII證券投資所得盈利征稅的問題,將在近期有所突破。

      根據中國相關稅收法規,QFII的稅負主要可分為兩部分,即所得稅與營業稅。2005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出的《關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營業稅政策的通知》明確表示,經國務院批準,對QFII委托境內公司在中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取得的差價收入,免征營業稅。

      而所得稅的征收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來源于對股息、紅利和利息收入相應稅負的計算征繳,另一部分則對資本市場上的利得征稅,但對于后一部分監管機關始終沒有出臺明確政策,說明是否應該征稅。

      據了解,就QFII征稅的問題,QFII機構和托管銀行此前與監管機關溝通過多次,但一直停留在一個初級階段。相關人士表示,此次出臺草案也是應機構需求,給一個定論。

      事實上,在QFII目前面臨的問題中,稅收是最大的不確定性。一來是影響QFII計算和匯出利潤,尤其對于買方的QFII,對計算經營業績有很大影響。

      二來根據國家外管局發布的《關于QFII外匯管理操作問題的通知》,QFII可以按年度將利潤匯出。但根據相關規定,QFII匯出利潤需提供完稅證明。而在對QFII在資本市場上的利得征稅與否尚無定論的情況下,包括稅務局在內的各地監管機關無統一政策可循。因此,不少QFII的利潤匯出一拖再拖。

      普華永道稅務部合伙人姚丹此前表示:“目前十家QFII里有超過五家都要求確定稅收問題。長期的不確定給QFII計算和匯出利潤都帶來很大困難。”

      一位QFII機構的負責人則表示,在QFII額度有限的情況下,錢拿出去容易,再進來就難了,因此大家只要不是急需,都暫將利潤留在境內繼續投資。

      此外,不僅對QFII買賣股票所賺取的差價是否應征所得稅是個問題,如何征收、如何監管在業界都有多種看法。

      如果征收此類所得稅,即為俗稱的“資本利得稅”,這是目前A股對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國內證券投資基金、自然人免征的部分;但對已經享受了免征營業稅的QFII,“資本利得稅”征與不征,實際又取決于中國與其他各國的稅收協定;具體如何征收,涉及稅率高低、損失能否抵扣、交易多大數量的股票要交稅等諸多敏感地帶。

      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2月21日,共有112家QFII獲批,獲得共計216.4億美元的投資額度。

    來源: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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