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住建部1月5日就2012年度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下發通知指出,對建材型等與建筑物高度緊密結合的光電一體化項目,今年的補助標準暫定為9元/瓦;對與建筑一般結合的利用形式,補助標準暫定為7.5元/瓦。最終補貼標準將根據光伏產品市場價格變化等情況予以核定。
通知還明確,為加快啟動國內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市場,進一步提升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水平,2012年光電建筑應用政策將向綠色生態城區傾斜,向一體化程度高的項目傾斜。
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特別是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集中示范區,應優先采用用戶側并網方式,實現光伏發電自發自用,并推廣微電網并網技術,提高光伏發電對現有電網條件的適應能力。
此外,示范項目應采用性能先進的光伏組件產品,其中:晶體硅光伏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以含組件邊框面積計算轉換效率不得低于14%,輸出功率衰減率2年內不高于5%、10年內不高于10%、25年內不高于15%;非晶硅組件全光照面積的光電轉換效率以含組件邊框面積計算轉換效率不得低于6%,輸出功率衰減率2年內不高于4%、10年內不高于10%、25年內不高于20%。(邵曉天)
來源:一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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