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年報準則修訂,重點是提高年報信息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增強投資者閱讀年報的欣賞性,修訂后的年報仍為四章72條,同時附有年報摘要披露格式,年報摘要將大大簡化
12月30日,證監會相關負責人在新聞通氣會上表示,上市公司年報準則將重新修訂。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年報修訂,是基于當前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一些問題,包括改變募集資金投向、遠離主業;利用閑置資金進行委托理財和衍生品投資等,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針對上述問題,加強披露要求迫切。同時,投資者反映上市公司年報摘要信息有效性不足,過于冗長。
2011年8月,證監會上市部牽頭成立上市公司年報準則修訂工作小組,2011年12月形成年報修訂準則征求意見稿。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年報準則修訂,重點是提高年報信息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增強投資者閱讀年報的欣賞性,修訂后的年報仍為四章72條,同時附有年報摘要披露格式,年報摘要將大大簡化。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年報修訂將具有下述特點:第一,提升了法律效力層次,吸收歷年年報通知中相對成熟的內容,增強年報披露的權威性和穩定性;第二,增加非財務信息比重,突出公司治理要求,鼓勵在“董事會報告”部分披露對投資者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第三,落實企業內控規范體系建設要求,將上市公司內控建設作為單獨一節設置;第四,增加市場關注焦點披露,如董監高薪酬水平和利潤分配情況,披露公司內幕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建立、披露公司利用閑置資金從事委托理財、衍生品投資的風險等;第五,大幅縮減年報摘要內容。
年報準測修訂僅適用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鄭斐)
來源:《新世紀》-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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