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12月19日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其中提出完善農產品流通稅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應增加財政投入,通過投資入股、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菜市場。發揮財政資金引導示范作用,帶動和規范民間資本進入農產品流通領域。
意見還稱,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把農產品生產、加工和流通作為涉農金融服務工作重點,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合理把握信貸投放節奏,為農產品經銷商等集中提供初級農產品收購資金,加強對農產品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和農戶的信貸支持。
此外,要發揮地方各類涉農擔保機構作用,著力解決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小企業融資擔保能力不足問題。鼓勵保險機構研究開發鮮活農產品保險產品,積極引導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投保,有條件的地方可對保費給予適當財政補貼。
意見還要求優先保障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土地供應。對于政府投資建設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公益性質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可按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但禁止改變用途和性質。
并且,要加強對鮮活農產品市場進場費、攤位費等收費的管理,規范收費項目,實行收費公示,降低收費標準。
意見并指出,對政府投資建設或控股的農產品市場,可以按法定程序將有關收費納入地方政府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并依據保本微利的原則核定收費標準。(廖書敏)
來源:一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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