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興文化產業稅收政策或比軟件業更優惠


    作者:姚軒杰    時間:2011-12-12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對文化產業的稅收政策有了新提法:要研究實施支持新興文化業態的稅收政策,繼續研究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文化新興產業的稅收扶持政策。

      業內人士指出,新興文化業態和文化新興產業的提法尚屬首次,如何界定是關鍵,若推出具體稅收政策,可能比軟件業稅收更優惠。

      新業態新產業界定存分歧

      要加大對文化產業的稅收政策支持力度,一直是稅務部門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表態。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對文化產業的提法出現了更為具體的新動向:新興文化業態和文化新興產業。

      不過,這一新提法并沒有給出具體的界定范圍。“哪些業態算新興文化業態,什么叫文化新興產業?目前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十七屆六中全會后,文化產業的發展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紛紛醞釀和出臺扶持政策和措施。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文化產業的界定并無統一標準,更不用說文化的新興業態和文化新興產業。

      在采訪過程中,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到,各界對新興文化業態和文化新興產業的認識存在較大差別。一位券商分析師認為,像文化mall、文化旅游等屬于新興文化業態,比較典型的企業有鳳凰傳媒、宋城股份、華僑城A.

      文化mall除了圖書零售業態以外,還有電影、餐飲、培訓中心等業態,是文化多業態消費場所。而宋城股份、華僑城 “主題公園+文化演藝”的模式,把文化和旅游結合在一起,形成新業態。

      而陳少峰不同意這種觀點。他認為,新興文化業態是指科技與文化融合形成的新業態。現在,信息技術、移動互聯網為文化產業的發展帶來了很多新技術,由此衍生出各種新的文化業態。比如3D電影、3D動漫、數字出版、無線閱讀等。

      此外,“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文化新興產業”如何理解,各方也沒有明確的答案——有人認為是七大戰略新興產業中與文化相關的產業,也有人覺得應該是由新興文化業態發展起來的新產業。

      將獲稅收政策扶持

      雖然界定上有分歧,但加大對新興文化業態、文化新興產業的稅收支持力度是肯定的。陳少峰認為,若出臺更具體的稅收政策,將可能比軟件業的稅負更低一些。

      “以前,提到文化產業的稅收優惠,都說比照軟件業。現在只有動漫基本能做到,而影視、廣告、新媒體等并沒有享受這些優惠。但屬于國有文化體制改革的文化企業例外,因為它們的稅率已經很低了。”他說。

      據了解,軟件業的稅收優惠情況如下:對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新辦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但事實上,一些新業態、新產業多數不劃歸為文化產業,稅收上并不享受文化產業的相關優惠政策。像3D技術、游戲軟件開發、數字技術,可能部分可以按軟件業標準征稅,但大部分并沒有優惠。

      “如果相關部門系統研究新興文化業態、文化新興產業,把它們單獨拎出來,支持其發展,制定比軟件業更低的稅收標準,對文化產業的發展會有實質性幫助。”陳少峰說。(姚軒杰)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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