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出臺新規逐步取消手機與充電器捆綁銷售


    時間:2011-11-30





      據知情人士透露,工信部相關機構已出臺新規定,新送檢的手機不再需要同時檢測充電器,這其中的含義是,工信部今后將推廣手機在銷售時只賣手機本身,不再需要與充電器捆綁銷售。這樣,只要接口標準一致,用戶可以任意用不同品牌的充電器給手機充電,一個手機充電器動輒上百元將成為歷史。


      據悉,該規定將于12月1日實行,其最主要的意義有:


      一是取消手機與充電器同時檢測,今后手機廠商不需要采購充電器,不需要充電器與手機一起捆綁銷售。
      二是,對用戶而言,將大大節省購機費用。
      三是,對社會而言,能夠降低能耗,減少浪費。


    來源:消費日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