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4日公布《國內水路運輸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禁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國內水路運輸及其輔助性業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國家保護國內水路運輸及其輔助性業務經營者、旅客和貨主的合法權益。
根據征求意見稿,國內水路運輸及輔助性業務經營者將不得從事六類擾亂水路運輸市場秩序的活動: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價格提供服務;限制旅客、托運人選擇其他運輸服務提供者或者以其他限制性條件給交易對方造成損害;非法使用其他水路運輸經營人的運輸單證;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在相同服務項目中對不同托運人、旅客提供不同的運費、票價、船期等;用非法手段獲取競爭對手的客戶、運力、運費、船期、停泊港口等信息牟取利益;其他損害交易對手或者擾亂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秩序、損害公平競爭的行為。
據了解,為了維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水路運輸安全,促進水路運輸業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在調查研究,總結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經驗基礎上,起草了《國內水路運輸條例征求意見稿》。
據介紹,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對征求意見稿有修改意見,可在12月4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或者通過信函、電子郵件方式發表意見。(陳菲)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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