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10月24日開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重點修改了強化和完善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制度有關內容。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汪光燾24日向會議作關于修正案草案的說明。汪光燾說,強化和完善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制度,是社會有關各方普遍關注的問題,也是此次法律修改的重點內容之一。
為進一步推進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提高企業清潔生產水平,草案強化了清潔生產審核相關內容,明確國家建立清潔生產審核制度;明確企業是清潔生產審核的主體,強化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責任;并擴大了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范圍。
草案明確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將審核結果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并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明確了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實施強制性審核的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效果的評估職責,特別規定政府履行評估職責不得向被評估企業收取費用,明確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此外,草案明確了違反清潔生產審核制度的相關法律責任;明確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超過經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企業,按照環境保護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明確了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具體辦法。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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