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制訂了《濃縮果蔬汁漿準入條件》,自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該規定要求,濃縮果蔬汁漿加工行業將實施準入管理,一定區域內將不再批復新建項目,濃縮蘋果汁領域禁止新建、擴建加工企業項目。
準入條件提出,新建、改擴建濃縮果蔬汁漿加工企業項目選址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供應政策和土地使用標準,嚴格執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及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準入條件指出,新建濃縮果蔬汁漿加工企業項目的產能,應與周邊已有同類濃縮果蔬汁漿加工企業項目之間的距離相適應,但最近也不能低于50公里。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