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濃縮果蔬汁(漿)準入條件》10月1日起實施


    時間:2011-10-09





    工信部制訂了《濃縮果蔬汁漿準入條件》,自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該規定要求,濃縮果蔬汁漿加工行業將實施準入管理,一定區域內將不再批復新建項目,濃縮蘋果汁領域禁止新建、擴建加工企業項目。

      準入條件提出,新建、改擴建濃縮果蔬汁漿加工企業項目選址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供應政策和土地使用標準,嚴格執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及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準入條件指出,新建濃縮果蔬汁漿加工企業項目的產能,應與周邊已有同類濃縮果蔬汁漿加工企業項目之間的距離相適應,但最近也不能低于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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