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9月26日批轉國家統計局《關于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關于在行業數據統計負責主體方面,對于部分省區出現的房價權威數據等未從統計部門出口的問題,再次強調相關數據須由統計部門權威發布。
《意見》特別強調,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其他無主管部門的服務業等七大類服務業數據必須由統計部門權威發布。
《意見》明確,服務業所有的數據統計應遵循“在地統計”、“權責發生制”和“市場價格估價”三大原則,其中特別強調價格數據應遵循交易雙方認定的成交價格進行統計,不得使用其他虛假數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統計局關于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統計局《關于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服務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發展服務業,是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由之路。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對于準確反映服務業發展規模、效益、地區分布和行業分布情況,科學制定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提高服務業管理水平,實現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統計局要切實做好全國服務業統計的組織領導,加強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服務業統計調查項目的管理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建立科學、統一、全面、協調的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抓好監督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認真貫徹本通知要求,扎實做好本地區、本部門的服務業統計工作,不斷提高服務業統計能力和統計數據質量。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關于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的意見
統 計 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部署和要求,盡快建立科學、統一、全面、協調的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服務業統計工作水平,現就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的重要性
服務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業的發展水平是衡量現代社會經濟發達程度的重要標志。加快發展服務業,提高服務業在三次產業結構中的比重,是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由之路。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對于準確反映服務業發展規模、效益、地區分布和行業分布情況,科學制定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提高服務業管理水平,實現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服務業統計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通過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基本摸清了我國服務業的總量、結構和變化情況,在此基礎上制定了服務業統計相關的國家標準,并在重要的服務業領域陸續建立了比較健全規范的常規統計制度。但是,我國服務業統計工作起步較晚,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統計基礎比較薄弱,統計范圍覆蓋不全,統計調查制度有待完善,在資料報送、信息共享和數據發布等方面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部門間協調合作機制,與服務業快速發展的形勢不相適應,與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要求不相適應。必須盡快采取切實措施,著力解決服務業統計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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