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將實施


    作者:李金玲    時間:2011-09-19





    大批中小種子企業或被淘汰

      99%的中國種子企業沒有品種研發能力,中國前十強只占市場份額的13%,外資種子企業壟斷了70%的市場。

      針對過度依賴“洋種子”的失衡局面,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和行業準入,9月25日起,農業部《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實施。然而,大幅提高對種子企業的注冊資本以及對企業固定資產的過高要求,又使得種業的行業門檻大大提高、對種子企業的生存造成短期內的巨大壓力,預計全國將有80%以上從事雜交種子生產經營的企業從市場退出。

      “國家重視種業市場,推動大而強競爭格局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逐步改變外資企業壟斷是一個長期而有序的過程。如果突然一下子棄洋、一下子又限制中小企業的發展,就很容易出現問題。畢竟種業培育是一門科技,不單純靠資金實力說話。”一位業內專家擔憂地說。

      提高準入門檻

      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全國持證種子經營企業8700多家,種子零售商超過10萬家,但是國內注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上的種子企業僅有200多家,而擁有育繁推一體化的企業僅有95家。

      談到種業現狀,北京東方艾格農業分析師馬文峰對《中國企業報》記者表示:“門檻太低了,一兩百萬就可以開個種子公司,隨便有一套房子就可以抵押做種子投機生意,把行業都搞亂套了。”

      由于起步晚,產業化時間短,我國種業發展開放公平的競爭環境尚未完全形成。種子生產經營條件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從目前來看,我國種子企業“多、散、小”,產業聚集度依然較低,在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的積累十分有限,專業化程度不高,創新、研發以及抗風險能力較弱。

      新《辦法》重新設定了種子市場的準入門檻。《辦法》規定,將經營雜交稻、雜交玉米種子企業的注冊資本由5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進出口種子企業注冊資本由10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農業部發證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的注冊資本由3000萬元提高到1億元,還要求這些企業有固定的育種人員、育種機構和工作經費,有穩定的生產基地、健全的售后服務體系以及通過審定的品種等。

      同時,對企業的固定資產也提出了明確要求。種子企業必須具有包括儀器設備、檢驗室面積、倉庫面積等在內的固定資產,這些規定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虛假注冊、抽逃注冊資金的現象。

      中投顧問農林牧漁業研究員宋杰凝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新辦法將行業門檻提高,將會加速行業整合,提升行業集中度,此次辦法將使大部分的中小企面臨被并購或退出種業市場的情況,行業內龍頭公司份額將擴大。

      宋杰凝認為,新《辦法》將使國內種業龍頭企業在一定程度上獲得政策傾斜,實力將不斷增大,而這也表明我國政府越來越重視種業市場。分析人士認為,中小種子企業退出市場后,這些都將對龍頭公司大幅提高市場份額、實現盈利規模的擴大構成重大利好。

      加速種業整合

      一直以來,洋種子占據我國種業很大市場份額,外資控股的種子公司給我國較大的種子企業帶來很大壓力。

      吸引外資種子企業大舉進軍我國種業市場的原因,是他們看好我國巨大的市場空間、高額的利潤及國內種業企業較弱的市場競爭力。據了解,目前在東北三省,美國先鋒、孟山都、德國KWS等跨國種業巨頭正加快在中國的布局,通過成立合資公司、科研公司以及與國內科研院所合作等方式,對國內種業構成了不小的沖擊。

      農業部種植業司種子處處長吳曉玲曾表示,“國際種業發展歷程說明,企業強則種業強。”

      國內種子企業在資金、技術、品種、人才等方面均與國外企業存有不小的差距。

      2010年年報顯示,上市種業企業收入規模均值6.15億元,最大剛剛超過10億元。而美國孟山都的業務包括玉米、大豆、蔬菜種子等領域,業務遍布66個國家,2010年總收入105億美元,其中種子及相關產品收入達76億美元。全球種業10強公司在世界種子貿易額中所占份額達35%,我國前10強種業企業同期只占全球種子市場銷售額的0.8%。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