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乘用車市場的準入資質正被逐步收緊。
日前,國家工信部產業政策司公布了《乘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的征集意見稿,并計劃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這份總字數多達11000字的征集意見稿中,詳細列出了36條乘用車準入條件及審查要求,內容涉及產品生產、設計開發、產品一致性和營銷售后能力等六大方面。
與2004年的《汽車產業政策》相比,這次公布的《規則》征集意見稿雖未設定具體的投資金額,但更為詳細的諸多條款事實上抬高了乘用車生產的準入門檻。
門檻抬升
“按照當年的管理辦法,肯定不夠全面。”全國乘用車聯席會副秘書長崔東樹所說的“當年的管理辦法”是指2004年出臺的《汽車工業產業政策》。在這一政策中,給新建汽車生產企業設定了一條投資規模“紅線”——項目總投資額不低于20億元人民幣。
但這一數字在《規則》征集意見稿中并未出現,取而代之的是包括產品生產、設計開發、產品一致性和營銷售后能力的“36條”。
崔東樹將其解讀為“硬實力標準并未降低,軟實力要求陡然提升”。
“汽車本身就是個規模化效應的行業,以現在的中國汽車業發展看,一個企業項目投資超過20億元太容易了。對于汽車企業而言,融資渠道也更多樣更容易,用這項來考量企業沒有多大意義。”崔東樹表示。
在《規則》征集意見稿中,雖未明確企業建設研發中心的投資規模,但要求“專業技術人員占企業員工總數不少于5%。同時,車企應具有整車各項性能的測試能力。”
而在研發設計源頭,《規則》征集意見稿更加明確了“應具有產品概念設計的能力,包括汽車造型設計、數字模型建模、油泥模型制作等能力”的細則,一定程度上防止了逆向開發的可能。
此外,《規則》征集意見稿除加大生產質量層面的監管力度外,還規定了車企售后服務、備件供應滿足所有客戶要求,能保證產品的設計使用壽命期限不少于10年。
相比2004版《汽車工業產業政策》,《規則》征集意見稿無疑更加全面、嚴謹和具體。按照程序,《規則》征集意見截止期限為9月20日,在此基礎上進行修改完善后將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不過記者致電工信部,并未獲悉意見征集的具體結果。
準入“進化論”
事實上,對任何產業政策而言,其出臺背景一定與其所處的產業環境及明確的產業發展目標相適應。
自1994年第一版《汽車工業產業政策》出臺至今,過去的17年間,國內的乘用車市場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
1994年,中國汽車銷量全年僅為134萬輛,只相當于如今一個月的產銷量,而與當時的美國汽車市場相比,差距同樣明顯同年美國汽車銷量超過1500萬輛。在巨大差距面前,不甘落后的中國政府出臺頒布實施了《汽車工業產業政策》。
在1994版《汽車產業政策》中,明確鼓勵了對外資的利用的相關政策導向,成就了現今中國汽車市場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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