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土壤環保規劃通過論證


    作者:章軻    時間:2011-09-07





    國家環境保護部9月5日透露,《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已通過專家論證,這也是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首次開展的土壤環境保護綜合性規劃。

      據《規劃》編制組組長、環境規劃院副院長陸軍介紹,編制和實施《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對于統籌安排“十二五”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工作,切實維護國家土壤環境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介紹,“十二五”土壤環境保護有五項重點工作:一是對農用土壤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實行優先保護;二是對土壤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實行源頭控制,落實好重金屬污染防治等相關規劃;三是對受污染土壤的使用進行風險評估與管控;四是開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復試點示范;五是夯實土壤環境監管基礎。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土壤污染與控制研究室李發生研究員認為,應改革與創新土壤環境監管體制,強化土壤環境的監管與治理手段。在未來5~10年間應推動土壤環境標準體系建設,鼓勵以省市為單位,制定區域性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土壤修復標準。

      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此前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現有水土流失面積356.92萬平方公里,占國土總面積的37.2%;中國荒漠化土地面積263.62萬平方公里,超過國土總面積的四分之一;中國鹽堿化土壤面積約3690萬公頃。其中受鹽堿化影響的耕地總面積達624萬公頃,約占全國土地總面積的7%。

      數據還顯示,中國約50%以上的耕地微量元素缺乏,耕地缺磷面積達51%,缺鉀面積達60%。由于過度墾殖,土壤因有機質匱乏而導致養分狀況失衡,土壤養分長期的低投入、高支出造成全國范圍土壤肥力的下降。

      更為嚴重的是,國家環境保護部此前對30萬公頃基本農田保護區土壤有害重金屬抽樣監測發現,有3.6萬公頃土壤重金屬超標,超標率達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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