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算法修訂案審議再延遲,地方自主發債年內無望


    作者:張牡霞    時間:2011-08-23





    一推再推,預算法修訂立法仍難成行,使得地方自主發債更顯得“道阻且長”。

      記者21日了解到,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將于8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委員長建議的審議內容當中并不包括預算法修訂草案。

      據了解,2010年年初,全國人大、財政部等部門合力完成了一份預算法修訂方案,原計劃在2010年8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經過10月、12月兩次常委會的審議后,于今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表決通過。

      然而,由于對部分問題存在分歧,計劃變更為今年4月進行初審,但至今預算法修訂仍未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議程。

      預算法修訂進程的一再放緩,也使得地方自主發債的道路顯得更加曲折。

      盡管一些人士認為,現行預算法的規定為地方試點自主發債留下了口子,但不可回避的問題是,地方政府要進行完全的自主發債,仍然需要對預算法關于地方發債問題的規定進行修改。

      據悉,關于地方發債問題,現行預算法規定是,“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債”。而2010年的修訂方案當中,調整為“在整體計劃之下,經批準,地方政府可以發債”。由否定表述變為肯定表述的背后,將是地方發債合法化的重大變化。

      不過,備受關注的東部沿海省份試點自主發債問題,在年內實施的希望越來越渺茫。

      根據安排,今日,財政部將代理招標年內第五期地方債,總額為236億元,加上前四期財政部代理發行的地方債,今年地方債發行計劃已經完成近六成。8月29日,財政部還將代理發行第六期地方債240億元,屆時,今年地方發債計劃將完成七成。

      從7月初開始發行首批地方債,到8月底即完成七成,財政部代理發地方債的速度可謂十分迅猛。有分析人士認為,這樣密集的發行似乎說明,有關部門并沒有在年內進行地方自主發債試點的打算。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今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將繼續由財政部代理發行,不會讓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該消息還指出,目前關于地方政府發債,僅有允許未來發行的共識,具體操作尚未形成方案。(張牡霞)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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