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裝備處處長李剛對外宣稱,汽車企業車型平均油耗制度有望建立,目的在于“從源頭促進汽車企業重視節能減排”。此前,工信部裝備工業司司長張相木亦表示,對于車企平均燃料消耗達不到的,要懲罰性收費。聯想到工信部下發的將怠速啟停汽車按常規汽車進行管理的通知,這一依燃耗平均值作為車企財稅獎懲的制度或將很快出臺。
實際上,發改委和工信部兩位官員所稱的“平均燃油消耗制度”,即是在2010年11月由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公布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第三階段》報批稿,下稱“第三階段燃油限值”。在這一階段,將不再以單一車型為評價對象,而是將汽車企業作為整體進行評價。
在第三階段燃油限值標準報批稿中,這一平均標準被定為百公里6.9L,之后,更有消息傳出,該平均標準被提高至6.2L。
不過,記者了解到,目前平均油耗標準下移仍處于討論階段,具體到平均油耗的數值及實施時間均未最終敲定。但即便如此,自主品牌車企們已感受到了巨大壓力。
來源: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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