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加強對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的管理,保護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用戶的權益,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起草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對外公開征求意見。
《規定》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用戶終端上進行軟件安裝、運行、升級、卸載等操作的,應當提供明確、完整的軟件功能等信息,并事先征得用戶同意,且必須提供與安裝方式同等或者更為便捷的卸載方式。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在未受其他軟件影響和人為破壞的情況下,未經用戶主動選擇同意,就在卸載后將可執行代碼或者其他不必要的文件駐留在用戶終端等。
《規定》還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客戶端軟件捆綁其他軟件的,應當以顯著的方式提示用戶,由用戶主動選擇是否安裝或者使用,并提供獨立的卸載或者關閉方式,且不得附加不合理條件。
《規定》強調,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合法權益,或者詆毀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或者相關產品。不得惡意對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或者相關產品實施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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