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企業稅收管理規程發布,稅務部門欲推服務型稅收


    作者:郭一信    時間:2011-08-11





    國稅總局于日前印發《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規程》,對各級稅務機關針對定點聯系的大型企業進一步開展稅務服務和管理,提供原則性規范

      《規程》組建了稅務機關對于大型企業提供稅收服務的完整框架,除了常規的政策服務、涉稅訴求的受理回復外,在引導企業自己建立完善稅務風險內控系統、大型企業的稅收遵從管控、應對和保障等方面都劃定了稅務機關的職責權限。

      一位稅務部門人士對此表示,過去稅務機關在工作安排和組織機構設置上一般都按照稅種劃分,而近年來,按照納稅人的類型不同來組織開展稅務工作已經成為稅務機關發展的趨勢之一。

      “稅務機關對于不同類型的企業開展稅務工作的側重點并不相同,”上述相關人士對此表示,“對中小企業我們主要是檢查發票,但對大型企業則主要是檢查其稅務籌劃是否有問題,其內部稅務風險控制系統是否完善等。”

      據記者了解,未來稅務機關希望能夠盡早地參與大型企業的重大決策和重大交易過程,以幫助企業將稅務風險盡早扼殺在搖籃中。但對此亦有企業代表表示了擔憂,認為稅務部門介入企業決策過程和企業進行正常的稅收籌劃以及商業機密保密之間仍有較多現實矛盾,如何把握個中平衡還需探索。

      國內企業普遍缺乏稅務內控機制

      策層和執行層的距離太遠,因為造成了大量的解釋不一。

      種種原因共同造成了當下大型企業隱含了大量的稅收遵從風險,據相關人士透露,目前企業的稅收遵從度中,70%已算是較高的水平。

      對此《規程》中具體進行了規定,要求各級稅務機關需定期調查評估大型企業稅務風險內控體系情況,并定期按照行業、區域等進行風險識別,并按照企業風險類別實行針對式管理,通過稅務部門的介入,以幫助企業改善自身風險控制系統。

      “與中小企業相比,大型企業目前已經形成了較好的稅收遵從意識和統一的內部控制程序,”國稅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司長張志勇表示,“這就為稅務機關和企業之間展開更為緊密的合作提供了進一步否認空間。”

      此前國稅總局曾發布《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針對大型企業在稅務風險控制的操作上提供一系列建議,主要旨在加強稅務控制在企業運作中的地位,其中包括企業董事會直接負責督導稅務風險控制并參與決策,企業稅務管理機構要參與企業戰略規劃等建議。

      但據國稅總局相關人士介紹,目前這些建議在企業的實際運作中的普及效果并不理想,當初在第一批大企業中開展稅務管理試點的時候,大型跨國公司還是給予了較好回應,如通用在亞太區專門設立一個稅務總監,專門負責稅務合規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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