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5日消息稱,財政部、工信部、海關總署、國稅總局日前聯合發布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國內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三代核電機組而確有必要進口部分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自2011年7月1日起,對國內企業為生產千萬噸煉油設備及天然氣管道運輸設備、大型船舶裝備、成套棉紡設備而確有必要進口部分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此外,自2012年1月1日起,對部分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上述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一律征收進口稅收。通知還對城市軌道交通設備免稅進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單進行調整。(魏寧)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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