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遞業整頓力度加大規范政策頻頻出臺


    作者:聶曉飛    時間:2011-07-20





    快遞業開始加大整頓力度。一方面,規范政策頻頻出臺。據《遼沈晚報》報道,本月起,國家郵政局新修訂的《郵政業消費者申訴處理辦法》正式實施。另據《北京商報》報道,國家郵政局已經審議通過《快遞業務操作指導規范》,與之相關的國家標準即將出臺。另一方面,快遞業在具體市場表現方面也大有改觀。據《城市快報》報道,日前,國家郵政局發布5月郵政業消費者申訴情況通告,5月共受理消費者申訴5760件,已處理申訴中有效申訴確定企業責任的2550件,占總申訴量的44.3%;經調解消費者申訴已全部妥善處理,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43萬元,消費者對申訴處理滿意率為94.6%。

      不難看出,無論是在政策層面,還是在具體的市場運行層面,快遞業都大有改變,轟轟烈烈的“整風運動”正在全面展開。這有望改變快遞市場亂象叢生的局面,避免之前消費者“用腳投票”現象的發生。

      亮點多,快遞新辦法示好消費者

      對消費者而言,國家郵政局最新修訂的《郵政業消費者申訴處理辦法》無疑是一大福音,閃現出不少利好消費者的亮點:

      其一,投訴回復期限更短。以前消費者投訴30天后未得到答復才能向管理部門申訴,如今這一條件降為“7天”。根據新辦法,用戶向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投訴后7日未得到答復,或對企業處理和答復不滿意,或在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投訴渠道不暢通、投訴無人受理等情況下,都可以尋求國家郵政局的幫助。而此前的規定是:郵政業經營者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后30日國際業務60日未作答復,或者對答復結果不滿意,消費者向申訴受理機構提出申訴。兩相對比之下,很明顯,回復期限更短,消費者享受到的服務質量也更高。

      其二,追蹤機制更完備。新辦法指出,郵政管理部門申訴中心應當在受理消費者申訴之后,于兩個工作日內將消費者申訴內容轉給相關部門或被申訴人。而被申訴企業則應自收到轉辦申訴之日起15日內向轉辦郵政管理部門答復處理結果。同時,郵政管理部門申訴中心會回訪消費者核實處理情況并征詢消費者對申訴處理結果是否滿意。如此環環相扣,整個申訴處理過程將明確規定郵政管理部門以及申訴企業在其中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消費者的及時反饋也將讓整個處理過程顯得更為周到、貼心、人性化。

      其三,申訴方式更多樣。根據新辦法,消費者可通過多種方式進行申訴。人們可以撥打“12305”,或者登錄國家郵政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局網站發起申訴,也可以采用書信或傳真形式申訴。這無疑使得申訴渠道更加暢通。

      其四,申訴有效期方面也有明確規定。消費者申訴的有效期是1年,即申訴人在交寄郵快件之日起或與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發生服務爭議之日起1年內對需申訴事件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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