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昨日下午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根據決定,個稅起征點將從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修改后的個稅法將于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這次修改的個稅法將會在四個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第一,大幅度減輕中低收入納稅群體的負擔。
第二,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第三,減輕了個體工商戶和承包承租經營者的稅收負擔。
第四,方便了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納稅申報。這個調整的內容對納稅人有利。
在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建凡表示,此次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涉及四個方面的內容調整,包括減除費用標準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結構,由9級調整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最低的一檔稅率由5%降為3%。此外,還適當擴大了低檔稅率和最高檔稅率的適用范圍。
減輕中低收入者負擔
王建凡表示,低檔稅率是指修正案通過后3%和10%這兩檔稅率,這兩檔稅率所適用的人群和原來9級稅率的情況相比有了較大擴大,體現了低稅率向大部分納稅人傾斜,也體現了此次個稅法修改的重點是減輕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
此外還調整了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所有個體工商戶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納稅人的稅負都是減輕的;另外,納稅期限由7天改為15天,也體現了“以人為本”,因為原來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期只有7天,其他稅的申報一般是15天,可能導致要到納稅機關申報兩次。
修改個稅法·解讀1 全年稅收減少1600億元左右
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建凡在會上表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整,使得全年稅收減少1600億元左右。全年減收的1600億元中,提高減除費用標準和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級距帶來的減收大約是1440億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個人所得稅的46%。如果按照9月1日實施的修正案來計算,今年減收不會這么多,4個月大概是530億元左右。
王建凡說,個稅起征點調整使納稅人納稅負擔普遍減輕,體現了國家對因物價上漲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個補償。
修改個稅法·解讀2 原8400萬納稅人將減少至2400萬
王建凡表示,個稅法修改后,工薪收入者的納稅面經過調整,納稅人數由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這意味著有約6000萬之前須納個稅的人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只剩下約2400萬人繼續繳稅。
王建凡指出,這次修改個稅法將會在以下四個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第一,大幅度減輕中低收入納稅群體的負擔。工薪收入者的納稅面經過調整以后,由目前的約28%下降到約7.7%,納稅人數由約8400萬人減至約2400萬人。這就意味著經過這樣的調整,有約6000萬人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只剩下約2400萬人繼續繳稅。
第二,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第三,減輕了個體工商戶和承包承租經營者的稅收負擔。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以下的納稅人降幅最大,平均降幅約40%,最大的降幅是57%,有利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和承包承租經營者的發展。第四,方便了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納稅申報。這個調整的內容對納稅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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