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修訂并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新目錄較以往目錄內容做出許多調整。
“此次,新《指導目錄》條目表述得更加具體,執行過程中也會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指導目錄》的修訂和發布,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切實把‘十二五’規劃落到實處。”
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巡視員賀燕麗在介紹日前國家發改委修訂并發布的了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以下簡稱新《指導目錄》)相關情況時指出,“相關政府部門以及行業組織,應積極圍繞國家鼓勵、限制以及淘汰類目錄,對相關產業發展進行引導,使得產業結構能夠不斷優化提升”。據了解,新《指導目錄》維持《目錄(2005年本)》分類不變,仍分為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不屬于上述三類,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為允許類,允許類不列入目錄。修訂后,新《指導目錄》條目為1399條,其中鼓勵類750條,限制類223條,淘汰類426條。
賀燕麗指出,今年國家發改委還會陸續發布新《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以及區域性指導目錄等文件,新《指導目錄》將會是修訂工作的重要修訂依據。
舊目錄已不適應發展要求
據了解,《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是政府引導投資方向,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和實施財稅、金融、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2005年,國務院曾印發《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頒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第40號令)。
據介紹,《目錄(2005年本)》的發布實施,有力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步伐,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取得積極進展,制造業競爭能力明顯提升,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取得顯著成效。但同時,盡管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顯著提高,產業規模和實力不斷擴大,長期困擾我國經濟發展的結構不合理、發展方式粗放、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等問題仍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來,世界范圍內產業發展環境發生深刻變化,各國都在結構調整和產業重組。
賀燕麗指出,隨著經濟的發展,《目錄(2005年本)》中相當數量的條目已不適應發展要求。她指出,當前世界范圍內技術創新和結構升級的步伐明顯加快,新技術革命方興未艾,《目錄(2005年本)》鼓勵類的相當部分條目已難以體現產業技術進步和發展趨勢的要求,并與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和節能減排要求差距較大,不能很好體現發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低碳技術的新要求。
隨著技術創新步伐的加快,在《目錄(2005年本)》中鼓勵發展的一些技術,如今已經成熟、普及,沒有必要再列入鼓勵類。此外,《目錄(2005年本)》對于一些條目表述寬泛、界限不清,實際工作中不好操作,需要調整、細化。而在《目錄(2005年本)》鼓勵類中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領域的部分品種,當前已出現嚴重產能過剩,為此,對一般加工能力不宜再進行鼓勵。
賀燕麗指出,“此次新的指導目錄,對淘汰類的技術工藝及產品的限定,主要是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避免由于產能嚴重供過于求,導致惡性競爭的出現,從而促進產業發展環境更加健康。”隨著生產能力的增長和技術水平的提高,淘汰落后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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