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下發通知,批轉發改委《關于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表示,要深化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加大對高收入的調節,穩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為積極適應國內外形勢新變化,進一步加大改革攻堅力度,加快破除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對順利啟動實施“十二五”規劃、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于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國務院表示,財政部、稅務總局、人社部等要深化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合理調整稅率結構,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加大對高收入的調節。
國務院表示,要以非公有制企業、中小企業密集的區域和行業為重點,穩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國務院指出,開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圍,出臺職業年金試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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