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改革終啟動,兩成事業單位或將變身企業


    作者:王曉慧    時間:2011-06-08





    經過五年時間的期盼、質疑和等待,全國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終于迎來突破。6月2日,全國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座談會在北京召開,會上釋放出了事業單位改革的明確信號。

      該座談會指出,不同社會功能、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事業單位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表示,條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暫不具備條件的允許過渡,不搞“一刀切”。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前提,分類改革完不成,人事、工資、保險等事業單位的改革都很難深入推進。”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

      也正是這個原因,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成為第一個五年改革目標的一項硬性指標。根據此前下發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指導意見》,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2011-2015年的五年時間,我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我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過去的分類改革大都是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行為,中央除了出臺一些指導意見外,一直沒有統一的政策出臺,這是中央第一次針對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出臺相關政策。”汪玉凱說。

      如何“剝離”是難點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醞釀了五年。

      早在2006年,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就制定了《關于事業單位分類及相關改革的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根據現有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將其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的、從事公益服務的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三個大類。

      《方案》規定,對完全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根據具體情況,轉為行政機構或進行其他調整,今后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對承擔部分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其行政職能和公益服務職能與其他單位分拆整合,今后不再批準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至于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則再劃分為三個類別。

      自此,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開始醞釀。同年,上海、重慶、浙江、廣東、山西5省市被納入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試點城市。然而,由于對分類歸屬、工資薪級、退休待遇等問題持不同意見,事業單位出現員工不斷上訪、怠工、怠課等現象,最終導致相關單位遲遲不愿啟動分類改革。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難在如何”剝離“。”汪玉凱告訴記者,分類之難,難在幾乎所有事業單位都不同程度地“沾了經營”,絕大多數事業單位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商業項目,行政、公益、經營職能混在一起,難分彼此。比如有些新聞出版單位,既有政府宣傳職能,又有廣告、房地產之類的項目。還有一些行政附屬單位,如統計、培訓、信息服務等機構,有行政職能,也有經營項目,是應該回歸政府體系還是轉為企業,這一點很難分清楚。

      其實,劃為行政也好,歸為公益也罷,無外乎利益的劃分。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涉及利益待遇調整和轉軌費用問題,分到哪一類,直接關系到該單位能否獲得或能獲得多少財政撥款的問題,分類也就是分錢。

      人保部相關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在過去,國家財政就是“撒胡椒面”,人人都能吃到一點,但人人都吃不飽,導致基本公共服務難以實現均等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后,對于事業單位,財政不再“撒胡椒面”,而是有重點地投向行政類、公益類。因此,事業單位都希望自己可以劃分為行政或是公益類,繼續享受原有待遇。

      本報記者從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獲悉,分類改革完成后,約80%的事業單位歸屬為行政類和公益類,原則上將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編制內,其余約20%的單位則變身為“體制外”的經營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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