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星移動通信系統終端地球站管理辦法》正式施行


    時間:2011-06-01





    《衛星移動通信系統終端地球站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3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第1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為了規范衛星移動通信系統終端地球站的設置使用,避免和減少衛星移動通信系統之間、衛星移動通信系統與其他無線電業務系統之間的干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該辦法規定,所稱衛星移動通信系統終端地球站以下簡稱“移動地球站”,是指使用衛星移動業務頻率的衛星移動通信系統中民用的船載終端、航空器載終端、車載終端、固定終端、便攜式終端和手持機。設置使用移動地球站的,應當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的衛星移動通信系統或者衛星移動業務頻率,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的境內關口地球站進行通信,并通過國家批準的在境內經營衛星移動通信業務的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境內經營者”辦理入網手續。但是,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