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投融資政策促進普通公路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我國道路建設要堅持政府主導,提高公共財政保障能力,以財政性資金為主解決普通公路投入問題,規范融資渠道,加強資金使用監管。
《意見》要求,道路建設必須堅持需求和財力相統籌,綜合考慮發展需要和財力狀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有序推進普通公路發展。堅持財力和事權相匹配,明確各級政府對普通公路的建設與養護管理責任,根據各級政府事權合理配置財力。
為保障普通公路養護和建設資金,《意見》要求規范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明確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后,新增成品油消費稅收入基數返還中替代公路養路費支出部分和增量資金中相當于養路費占原基數比例的部分,原則上全額用于普通公路的養護管理,不得用于收費公路建設。
根據《意見》,新增成品油消費稅收入中每年安排各地用于政府還貸二級收費公路撤站債務償還的專項資金,在債務償還完畢后,全額用于普通公路養護管理和建設。加大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新增稅收收入增量資金對普通公路養護管理和建設的轉移支付力度。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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