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電氣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預計下半年出臺


    時間:2011-05-03





    據《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報道“《電子電氣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預計今年下半年出臺,明年下半年正式實施。”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電子電氣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經過了網上公示、征求意見和公開征求意見等幾個步驟,并已通過世界貿易組織的審查,目前正在進行相應的修改。

    據了解,2010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啟動《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修訂工作。與之前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相比,即將出臺的《電子電氣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無論是名稱、控制范圍還是相應的配套標準和認證程序,都將努力與國際接軌。

    擴大產品控制范圍

    我國是電子電氣產品生產大國,隨著我國家電產品的不斷升級換代,大量的被淘汰的電子電氣產品也隨之產生。這些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俗稱“ 電子垃圾”,含有汞、鉛、砷、鉻、聚合溴化聯苯等多種有毒有害物質,一旦處理不善就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為實現電子信息產業綠色制造、清潔生產,2006 年2 月《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發布,并于2007 年3 月1 日實施。因為它與歐盟2006 年7 月1 日實施的《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 指令)相似,即在新投放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產品中,限制使用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6 種有害物質,因此該辦法又被業內人士稱為“中國版RoHS”。

    “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與國際并未接軌。”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資源綜合利用處處長黃建忠表示,我國是電子電氣產品生產和出口大國,但在該領域開展的污染控制工作目前僅限于電子信息產品范圍,既不適應電子電氣產品領域節能減排的工作需要,也不能與國際上開展的電子電氣領域有害物質控制工作接軌。因此,針對國內的實際情況,并為更好地與國際接軌,2010 年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啟動《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修訂工作。“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最大的不同就是擴大了控制范圍,增加了電器、電氣產品。”黃建忠表示,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將控制范圍進一步擴大,從電子信息產品擴展到了電子電氣產品,即工作電壓在直流電1500 伏特、交流電1000 伏特以下的設備及配套產品,增加了電器、電氣產品作為控制對象。

    管理目錄突出“綠色”

    《電子電氣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規定,對于電子電氣產品的污染控制主要分兩步走:第一步,進入中國市場的電子電氣信息產品應當做好“自我聲明”,對產品中的有害物質進行相應標注;第二步,努力做到有害物質替代減量化,陸續將“技術上成熟,經濟上可行”的產品列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嚴格限制該類產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

    黃建忠介紹說,《電子電氣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出臺以后,《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將更名為《電子電氣產品污染控制達標管理目錄》,這將是一個“綠色產品目錄”,將根據企業對電子信息產品中有害物質的替代與減量化實際情況,按照“技術上成熟、經濟上可行”和“成熟一個、放入一個”的原則來制定。黃建忠透露,首批目錄將鎖定移動用戶終端、電話機(包括固定電話終端、無繩電話終端)和與計算機相連的打印設備等,這批產品已經基本上做到了有害物質替代減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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