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國國家電監會價格與財務監管部副主任黃少中近日在第五屆中國新能源國際高峰論壇上表示,針對現行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偏低,難以滿足未來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需要,今明兩年中國有望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從目前的每千瓦時0.004元增加到0.006元甚至0.008元,到“十二五”末,甚至有可能將這一數值進一步提高到1分錢。
按照中國2006年通過的《可再生能源法》,電網企業按照中標價格收購風電、光電等可再生能源,超出常規火電上網標桿價格的部分,附加在銷售電價中分攤。當前該附加標準為每千瓦時0.004元,是在2009年作出的調整。
黃少中表示,按照目前每千瓦時0.004元的電價附加標準收取的金額,一年能收取100億元左右,僅能滿足2010年70%左右的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而隨著中國加速發展可再生能源,未來這個缺口將會越來越大。黃少中說,中國目前絕大多數可再生能源企業處于產業發展的初級階段,政府扶持是該行業發展的基本推動力,必須長期堅持,而電價政策在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中是最有效、直接、作用最明顯的一項政策。
黃少中還透露,目前電價附加的資金調配時效差,經常存在半年乃至一年的遲滯。而《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提出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目前也面臨管理辦法遲遲未能出臺的局面。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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