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即將出臺,總量控制5種重金屬


    作者:張瑞丹    時間:2011-04-07





    3月下旬,安徽省近一半以上的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仍在停產。

      今年1月,安徽省懷寧縣爆發兒童血鉛超標事故;經查,鉛酸蓄電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鉛污染為肇事主源。

      隨后,安徽省有關部門在1個月內關停約50家鉛酸蓄電池企業。

      這起事故,直接加速了《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下稱《規劃》的出臺。

      2月18日,該《規劃》獲得國務院正式批復,成為首個獲批的“十二五”規劃。業內人士認為,“人人喊打”的涉重金屬行業,已經走到了歷史關口。

      總量控制5種重金屬

      《財經國家周刊》了解到,此次《規劃》中進行重點監控與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重金屬主要有5種,即汞、鉻、鎘、鉛和類金屬砷。

      按照《規劃》要求,到2015年,“重點區域”鉛、汞、鉻、鎘和類金屬砷等重金屬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減15%;“非重點區域”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超過2007年水平。

      所謂“重點區域”,包括內蒙古、江蘇、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甘肅、青海等14個重點省份和138個重點防護區。

      據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介紹,與二氧化硫等具有普遍性的主要污染物不同,重金屬污染物呈現區域特征性污染,“即使14個重點省區,也不是每個地方都存在問題;《規劃》甚至細化至工業園區層面,比如某個鄉鎮中產業集群的一個工業園內。”

      吳舜澤坦言,突發事故發生頻率的增加,源自涉重金屬行業無序發展。

      據其介紹,《規劃》對于重點監控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屬于“硬性指標”,要求極其嚴格,“重點區域”原則上不再建立涉重金屬企業。例如,重點防控汞污染的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涉汞企業,禁止新增汞排放的同時還要削減排放量。

      “通過企業的清潔技術改造,加強企業排放監測等措施,必要時采取經濟和行政手段”,吳舜澤告訴《財經國家周刊》,盡管《規劃》在防控、治理兩方面均有要求,但“十二五”規劃側重點,卻并非整治與修復歷史遺留問題;而是要重點解決涉重金屬企業的污染問題,控制“多、小、散、亂”企業,穩定企業排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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