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國保險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作者:張蘭    時間:2011-04-02





    中國保監會今天公布《外國保險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對外國保險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的申請與設立、運行規范以及法律責任進行明確規定,同時將意見和建議的反饋時限界定為4月20日前。

      據了解,該《辦法》所稱外國保險類機構,是指在中國境外注冊的保險集團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協會及其他保險組織。《辦法》所規定的代表機構,則是指外國保險類機構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從事聯絡、市場調查等非經營性活動的代表處和總代表處。(張蘭)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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