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由衛生部、農業部聯合發布的食品中百草枯等54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國家標準(GB26130-2010)4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標準規定了食品中百草枯等54 種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適用于與限量相關的食品種類。
據介紹,標準中定義的殘留物為任何由于使用農藥而在農產品及食品中出現的特定物質,包括被認為具有毒理學意義的農藥衍生物,如農藥轉化物、代謝物、反應產物以及雜質等。最大殘留限量的定義是,在生產或保護商品過程中,按照農藥使用的良好農業規范(GAP)使用農藥后,允許農藥在各種農產品及食品中或其表面殘留的最大濃度。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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