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 今年7月底前,凡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乳制品項目許可和變更登記的,一律不得經營乳制品;凡在乳制品項目許可和變更登記中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這是記者28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的。
從今年4月1日起,凡申請乳制品經營的,必須到工商部門申領相應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對已從事乳制品經營的,也應在今年7月底前主動到工商部門申請變更許可項目和經營范圍。 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今年8月1日開始,凡食品經營者所持《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沒有乳制品標注項目而繼續銷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沒有乳制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項目而繼續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一律依法查處。對無證無照經營乳制品的,也將依法查處和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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