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稀土的保護性政策再次加碼,在繼續從量征收的基礎上,從下月開始,我國將統一上調稀土原礦資源稅稅額標準,其稅率最高上調或超過百倍。
3月2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決定,自2011年4月1日起,統一調整稀土礦原礦資源稅稅額標準。調整后,中重稀土,像磷釔礦、離子型稀土礦等為30元/噸;而包括氟碳鈰礦、獨居石礦在內的輕稀土則提高至60元/噸。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及所附《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顯示,稀土金屬礦屬于列舉的 “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稅目,現行應按“0.40~3.00元/噸”繳納資源稅。
中小企業承壓 稀土資源或向大企業集中
實際上,財政部早在去年12月14日就曾宣布,2011年1月1日起,將提高個別稀土產品出口關稅。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雖然稀土行業過去頻頻施行 “重典”,但亂采濫挖、稀土走私等現象仍未得到解決。目前,中國稀土的實際儲量已不足世界的30%。
國元證券稀土分析人士表示,“國家提高稅額標準會提高稀土企業開采成本,這利于稀土資源的進一步集中,特別是一些大中型企業的資源供應量能得到保證。”
“這個稅額還是比較高也肯定會產生影響,稅額提高后就會增加企業開礦的成本,一些中小企業承擔不起就會面臨淘汰。”3月24日,包頭一位長期從事稀土的資深人士表示。
而贛州一家稀土分離企業內部人士則表達不同看法,“加這點稅影響還是有限,畢竟相較稅額提高,原礦價格漲的更快,比如北方礦現在4萬~5萬/噸,南方礦現在20萬~21萬/噸,原礦的價格不到一年漲了4倍。”而對接下來的稀土價格走勢,他表示價格還會繼續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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