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將率先打響2011年結構性減稅的第一炮。溫家寶明確指出,2011年將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合理調整稅率結構,切實減輕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
除了免征額上調外,減少稅率級次、拉寬級次間距等預期,都將成為個稅改革的主要方向,“個稅改革最后的減稅效果肯定是通過多手段綜合下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對本報記者表示。
“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依法加強稅收征管”,是溫家寶在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對2011年稅收改革的總體表述。以上只是上述表述的前半句內容,而在減稅之外,個人所得稅由分類向綜合轉變的改革亦在推進中。實行個人所得稅綜合征收有賴于稅務機關提高征稅能力,而今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的修訂有望在增強稅務機關掌握個人信息方面有所突破。
參與《稅收征管法》修訂討論工作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施正文對本報記者透露,《稅收征管法》大約在2011年4月報到國務院討論征求意見,預計希望在2011年底上會,期望能在本屆人大任期內即2012年年底前通過。
“推進綜合型個人所得稅難度大,以及說未來房產稅征收難度大,最大的原因就是這些都屬于針對個人的直接稅,而現在稅務機關對自然納稅人的征管能力和機制都不足。”施正文表示,“未來新《稅收征管法》將增加稅務機關對個人納稅者的納稅能力。”
低稅率級次拉寬
實現給中低收入者減稅的目的。
據接近財政部相關人士對本報記者透露,新的個人所得稅方案除了上調免征額外,還有望將低稅率的稅率級次拉寬,從而實現給中低收入者減稅的目的。
“扣除免征額后,現行個稅稅制對5000元以下收入有三檔稅率,500元以下部分稅率5%,500-1500元部分稅率為10%,2000-5000元部分稅率為15%,等于5000以下原來都是適用10%多的稅率。”上述人士表示,“新方案可能會改為5000元以下部分統一適用5%的稅率,等于大大降低了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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