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保監會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印發的通知》下稱《指引》,要求銀行和保險公司建立客戶投訴、退保等事件的首問負責制。
近年來,銀保渠道已成為人身險三大銷售渠道之一,來自該渠道的保費收入占人身險保費近50%。不過,銀保業務結構不合理、內含價值低等問題較突出,銷售誤導、賬外違規支付手續費等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特別是部分保險公司和銀行盲目追求規模,對銷售人員培訓不到位,有些銷售人員受利益驅動,在銷售過程中采取夸大保險產品收益、將保險產品與存款混淆、隱瞞風險和費用扣除等方式誤導消費者,致使“存單變保單”的事件屢有發生。
“這些問題客戶投訴比較集中,社會反映強烈,如不妥善整治,不僅會對銀保市場的可持續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還會影響保險業和銀行業的聲譽。”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2006年,銀、保兩大監管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規范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通知》,2010年又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銀行代理壽險業務結構調整,促進銀行代理壽險業務健康發展的通知》等文件,對銀保市場加以規范。為進一步加強監管協作,兩大監管部門共同出臺了《指引》,針對銀保業務經營管理的關鍵環節和主要風險點,予以全面系統地規范。
《指引》首次提出“首問負責制”,要求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應在客戶投訴、退保等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積極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度,不得相互推諉,避免產生負面影響使事態擴大。《指引》還要求,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應將商業銀保業務中出現的群訪群訴、群體性退保等事件作為重大事件,建立重大事件聯合應急處理機制,建立共同信息披露機制和定期交流機制。
《指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已簽訂的代理協議與之要求不符的,須于3月31日前完成修訂工作。(俞燕)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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