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監會明確并購重組五項標準


    時間:2011-03-02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日前宣布,近日,證監會發布了5個并購重組法律適用意見,包括上市公司嚴重財務困難認定,要約豁免申請條款選用,二級市場收購的完成時點,擬購買資產存在資金占用問題,上市公司在12個月內連續購買、出售同一或者相關資產的有關比例計算等。

      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存在最近兩年連續虧損、因三年連續虧損股票被暫停上市、最近一年期末股東權益為負值、最近一年虧損且其主營業務已停頓半年以上四種具體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其面臨嚴重財務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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