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吸納民意的基礎上“大修”后,中國最高立法機關25日表決通過了車船稅法。根據這部法律,中國車船稅將由統一計征改為按排氣量分7檔計征,雖然最低和最高稅額相差90倍,但占乘用車87%的車型稅額沒有增加。
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25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43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新華社25日受權全文播發這部法律。
根據中國現行車船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小型客車按360元至660元的稅額幅度統一計征。一些車主呼吁,豪華車和普通車一視同仁,不論品牌和排量,都按相同的稅額繳稅,這有失公平。
2010年10月,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車船稅法草案時,將車船稅統一計征規定修改為按排氣量大小分7檔計征,稅額幅度為60元至5400元。
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車船稅的稅額幅度上調過大,尤其是排量在1.6升至2.0升之間的主打車型,給大部分車主增加了負擔,建議經更細致的測算后適當降低。此外,車船稅法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不少公眾也要求降低稅額幅度。
此次出臺的車船稅法吸納了常委會委員及公眾的建議,將核定載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車即乘用車,按排氣量劃分為7檔,其中2.0升及以下乘用車的稅額幅度為60元至660元,稅額上限較草案降低了300元。
據測算,根據法律的規定,占目前乘用車總數的87%左右的2.0升及以下乘用車車主名義稅負不會增加,存量車船的車船稅收入將與原來收入基本持平。
另外,根據車船稅法的規定,乘用車車船稅年基準稅額從1.0升以下的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最大差距達到9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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