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仲禾)日前,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部分行業企業工傷保險費繳納辦法》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5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該辦法從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據悉,該辦法所稱的部分行業企業是指建筑、服務、礦山等行業中難以直接按照工資總額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建筑施工企業、小型服務企業、小型礦山企業等。建筑施工企業可以采取以建筑施工項目為單位、按照項目工程總造價的一定比例計算工傷保險費的方式繳納工傷保險。
來源:中華建筑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