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次房地產調控新政,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2011年要繼續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繼續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齊驥表示,與以往的調控政策相比,這次出臺的“國八條”是對以往調控政策的進一步細化強化,通過進一步加大調控力度,來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
此次調控新政提出要擴大限購城市范圍,齊驥表示,一方面是部分未實施限購的區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現量價齊升勢頭。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去年12月仍有10個城市新建住房價格同比漲幅超過10%;去年10到12月,有10個城市環比月平均漲幅超過1%。這些城市基本上是未采取限購的。
另一方面實施限購的城市成效明顯。例如北京出臺限購新政以來,二套以上購房比重持續回落,非本地戶籍購房比重回落至40%以內,下調4.3個百分點。深圳出臺限購措施后,住房成交量持續下降。因此,此次調控決定擴大限購城市范圍,同時也明確了限購條件的原則性要求。
齊驥認為,要求各地公布房價調控目標,一是強化了地方政府責任。房地產不同于其他商品的一個特性就是區域性強,全國很難有一個統一的房價調控目標。作為地方政府,則有責任也應有能力公布本地區的房價調控年度目標。二是有利于行政問責和群眾監督相結合。三是既給出了原則性要求也體現了因地制宜。
對于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齊驥認為有利于全面掌握和了解居民擁有住房情況和居住水平,及時發現市場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為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決策提供依據。他介紹說,目前全國40個重點城市的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已初步建立。
齊驥指出,對于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不力的,一定要實行問責。此次調控措施進一步細化了約談問責的標準和程序。首先是約談,對于新建住房價格出現過快上漲勢頭、土地出讓中連續出現樓面地價超過同類地塊歷史最高價,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緩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監管不力的,有關部門要約談省級及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負責人。
其次是報告和問責,對未如期確定并公布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有關部門要視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負責人問責。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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