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醫藥工作重點出臺,標準將提高


    作者:王耀翠    時間:2011-01-26





      日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衛生部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印發《全國民族醫藥近期重點工作實施方案(2010-2012年)》。該《方案》不僅是對醫改意見和《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及近年來中央有關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文件精神的貫徹,也是2007年11部委出臺的《關于切實加強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細化。


      《方案》在基礎條件建設、人才隊伍培養、教學研究機構建設、民族醫藥技術的繼承和研究,以及藥品標準化建設等諸多方面,對民族醫藥的發展做出了規劃,民族醫藥事業將得到全面加強。


      培養人才 傳承技術


      長久以來,民族醫藥處于傳承困難、主流無法接受、政策界限不清、現代研究不足、市場受限的境地。而《方案》則針對各層面的問題予以部署,在業內人士看來,體現了相當的全面性。


      《方案》著重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將政府辦民族醫醫院納入公立醫院改革、發揮民族醫藥在基層衛生工作中的優勢與作用、加強民族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民族醫藥發掘繼承和科研工作、做好民族醫藥標準化建設、完善發展民族醫藥事業的政策等。


      “這是對近年來民族藥發展政策的進一步落實,涵蓋醫療、教育、科研等多方面,應該說是比較全面的。”中國民族藥協會會長諸國本表示。


      此次《方案》將民族醫藥人才隊伍的培養列為重點內容。《方案》規定要實施全國百名老民族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優秀民族醫藥臨床人才研修項目;鼓勵民族醫藥人員參加民族醫藥技術骨干培訓、鄉村醫生民族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和城市社區全科醫師崗位培訓、規范化培訓;鼓勵在職的中醫藥、西醫藥人員積極學習民族醫藥知識與技能。


      《方案》要求建設好16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民族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點,充分利用現有的民族醫藥資源,建立省、地市、縣級民族醫藥繼續教育基地;完成新版蒙醫藥本科規劃教材編寫、出版工作,繼續組織開展維醫藥、壯醫藥本科教材等一批民族醫藥教材的編寫工作,逐步完善民族醫藥教材體系;完善民族醫藥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并將完善藏、蒙、維、傣、朝、壯醫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將農村具有民族醫藥一技之長的人員納入鄉村醫生管理,開展民族藥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可行性調研。


      《方案》還要求整理出版150部民族醫藥文獻,完成仫佬族等8個民族常用技法、用藥、秘方驗方、養生保健等文獻的搶救性發掘整理研究;做好藏、蒙、維等民族8個有優勢的病種臨床評價研究和傣、朝、壯等民族特色診療技術的規范化研究;研究藏、蒙、維、傣、朝、壯、瑤、彝、土家等民族特有藥材或有毒藥材的炮制工藝,闡釋原理;鼓勵民族藥生產企業、研究機構開展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輔料的應用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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